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

我會不管後果,我只要的公平/公正的決判

其實你也不是第一個說我喜歡他的人






而第一個他做了相同的事,我不生氣












有個大師說 :原諒朋友比原諒敵人簡單



因為我們在敵人身上所投入感情較少,



可是我認為,好朋友,我知道出賣是人性



我不怪你,小氣合事宜,我問他 他間接承認了!!







到現在我們還是好朋友,我知道你氣的他


其實是你的好朋友,可以交換秘密


你這種朋友也不少,很可惜你到好朋友愛偷窺


又愛告訴大家,你也是相同

幸好是那幾人在傳,我最受不了別人這樣做


在我小的時候,有個女生和其他女生


在我走回位置時,從我的書包拿出我的東西問我這是神麼


我非常的氣憤,我氣他們的行為,可我更為他們的父母蒙羞!


真是不知恥辱的人啊!!!!!!!!


對於班上的少數人的行為,有我的好朋友,一路走來

我很了解他,可是我的好朋友做了羞辱父母的事

我依然希望能告知他的父母,告上法庭,讓他的一生留個疤

但是 他可以和他的子女分享, 他的子女就不會誤入歧途

我警告任何有偏剎情為的同學們 ,不管我們是不是朋友,

偷窺他人隱私,翻閱日記,淒凌同學,破壞同學東西


只要我能作證我就會幫忙, 我可以奉上我的髒話,


你可以放心,我不會對你拳打腳踢,雖然可以幫助同學,

卻是羞辱我父母 ,可恥的!

如果咆哮可以幫助有需要幫助的同學,請放心~我會做的!


請別擔心!只要是對的!我的認知是對你!就算髒話要賠錢

我會很開心的罵,雖然我對不起我的父母,我卻可以讓一個人的命運有了新發展,我會的!


這就是時代的不同,在以前戰爭的時代,雖然死傷慘重,又令人心碎,但我們是光榮的,你幫助的人會記住你的名,於心感謝!

可是現在的人,好似牆頭草,攀著權勢之人,淒凌弱小,膽小懦弱,敢作不敢當,只會說對自我有利的詞,不願把事情原委說清,再表達意見,

不可理遇!


警誓 無論你是我的誰 ,你偷窺他人隱私,我只能秉報老師,告知父母,為您蒙羞!

如果再有偷窺,侵犯一事,無論以後你會如何說我,對待,說不定所有人會同意你的片面之詞,但我們的良心知道 ,這是對的!

我也請問您的父母 ,您要如何與您小孩溝通,您們之間發生了神麼事,是否因您管教無方,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,真希望警察 這位人民的保母可以介入,並開一個父母管訓課/班,告訴大家如呵幫助你的小孩!

不要厲聲斥罵,可以請大家分享,在做檢討!


我不管會鬧的多不快樂! 隻 身一人也可以解決!





你們知道為何你的小孩會被欺負,法律的漏洞會害了你嗎?

法律的漏洞是我們可以填補的!你可以去幫助他們!不要坐視不管!



請光榮 自重吧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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